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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恩县:对环保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亮剑”问责20人

来源:宣恩纪委     时间:2019-05-20    作者:谢灿    编辑:宣恩纪委    阅读:次     【字体:

“当时对这件事情,我没有引起高度警觉,的确是责无旁贷,这是问责也是警醒,今后我一定尽力守护好辖区林木,不再犯糊涂……”近日,我县某乡林站负责人吴某懊悔不已。

近年来,该乡持续发生多起滥伐林木案件,致使国家森林资源遭受严重破坏。今年1月,吴某等5名责任人因不担当、不作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

这是我县加强生态环保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监督执纪工作的一个镜头。

据悉,县纪委监委积极发挥“监督的再监督”作用,紧盯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不担当、不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结合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将非煤矿山、龙洞水库一级水源地环境保护等6大问题整改情况纳入“再监督”项目清单,协调主管部门开展3轮监督检查,专题通报3期,涉及25个单位、29个问题,并逐一督促整改落实。

在此基础上,县纪委监委建立问题线索移送机制,明确环保、自然资源、公安等部门为问题线索移送主体责任,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生态环保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同时,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县纪委监委全程参与生态环保重大事项决策,列席重要生态环保工作会议,并与县环保指挥部建立联合督查制度,深入一线发现问题线索,督促整改问题,不断强化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追责问责力度,落实责任追究机制,从严问责追责,形成有效震慑。

“生态环境是关系党的使命宗旨的重大政治问题,也是关系民生的重大社会问题。我们将坚持真追责、敢追责、严追责,积极推进护航生态环保领域纪律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以严肃的执纪问责守护绿水青山,让‘富美宣恩’名片更加亮丽。”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2018年以来,我县共问责涉及生态环保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2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