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宣恩县纪委
关于5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例的通报
今年以来,宣恩县纪委监委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加强同州、县精准扶贫指挥部督战队的协作配合,严肃查处了一批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助力全县脱贫摘帽,现将5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沙道沟镇人民政府副主任科员王顺阶违规为家属申领低保;沙道沟镇辽叶村党支部原书记、主任粟灯富,现任党支部书记、主任周学荣违规为他人办理低保;沙道沟镇民政办原主任李代业在低保审核工作中失职失责问题。2014年5月,沙道沟镇辽叶村党支部时任书记、主任粟灯富在王顺阶家属阙某、王某没有通过村民代表大会评议的情况下,私自将2人向镇民政办上报为低保对象,致使2人违规享受低保金1560元。2015年5月,王顺阶在明知自己家属不符合低保条件的情况下,请辽叶村党支部书记、主任周学荣在其家属王某的低保审批表上签字盖章,从而使王某违规享受低保金1535元。沙道沟镇民政办原主任李代业不正确履行职责,对低保对象未进行严格审核把关,致使王顺阶家属王某违规享受低保。2018年3月,王顺阶、粟灯富、周学荣、李代业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县贸易促进委员会副主任科员李兴华不认真履行驻村工作职责问题。2015年7月至2016年12月,李兴华在担任椒园镇荆竹坪村党支部第一书记期间,雇请他人代为履行驻村职责。该同志还存在其他违纪违规问题。2018年4月,李兴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中国邮储银行宣恩县支行行长、乐坪村“尖刀班”队长文白建未严格执行“4+2”工作模式和请销假制度,对“尖刀班”管理不严问题。文白建在2018年3月26日至3月31日仅1天驻村,5天从事本单位工作,未严格执行“4+2”工作模式;2018年4月23日,文白建于上午11时30分才到村开展工作;乐坪村“尖刀班”成员未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存在“走读”现象。2018年5月,文白建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4.李家河镇农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驻汤湾村“尖刀班”成员田江不参加“碰头会”,擅自离岗,提前签到问题。2018年3月29日,李家河镇汤湾村“尖刀班”召开“碰头会”,田江未经请假,擅自不参加会议;2018年4月13日,田江在下一张签到花名册上提前签到。2018年5月,田江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5.楚天视讯宣恩支公司驻村工作队队员日常工作与单位未完全脱钩;未经批准,擅自抽回驻村工作队队员问题。2018年3月24日,楚天视讯宣恩支公司擅自抽回驻椒园镇白泥坝村工作队队员伍山参与单位其他业务工,直到2018年4月4日,该公司才向县精准扶贫指挥部书面报告,违反了《宣恩县精准扶贫驻村工作队管理办法(修订)》相关规定。2018年5月,楚天视讯宣恩支公司受到通报批评。
上述问题反映出有的单位和干部在脱贫攻坚工作中仍然存在大局意识不强、自律意识较差、制度执行不严、工作作风不实等问题。各级党委、政府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进一步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着力解决脱贫攻坚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制度执行不严、工作作风不实等突出问题,推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到脱贫攻坚一线。相关职能部门要深入开展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集中治理,抓好抓实职责范围内整改治理任务,确保扶贫政策落实到位、扶贫项目资金安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进一步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对违纪问题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的纪律和作风保证。